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时间:2023-11-07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5400)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硕士培养立足海南,面向南海,以海洋信息技术及应用为特色,开展面向海洋探测装备开发和应用的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培养具有良好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电子信息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与现代技术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顺利阅读本领域国内外科技资料和文献。

二、研究方向

(一)信号与信息处理:

聚焦热带海洋,开展水下声学信号采集与处理、水下光学信号检测、水下图像处理、海洋遥感数据分析与应用、水下传感技术等领域研究。

(二)通信与信息系统:

聚焦海洋立体通信,开展通信网构建、SIP软交换系统、高精度定位与导航、海洋网络信息安全、海洋物联网等领域研究。

(三)机器人技术:

面向南海资源探测与开发,开展水下机器人及水面无人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具体内容包括:机器人智能控制、智能硬件、水下定位与导航、海流能发电与水下充电技术及相关海洋工程装备的开发。

(四)人工智能:

该方向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应国家、产业智能转型、智能升级等需求,重点培养学生从事智能信息处理和智能数据挖掘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能力。主要开展深度学习、自然语言理解、机器视觉、机器学习和知识发现等领域的理论与应用研究,注重与海洋知识相结合,培养人工智能技术与海洋等产业相结合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的科技人才。

(五)计算机技术:

综合运用计算机科学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以及工程方法,把计算机技术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并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该方向紧密围绕国家及海南自贸港经济建设需求,结合学校海洋等特色优势,培养具有计算机技术应用开发能力,能够进行技术创新和专业实践的高级人才。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5年。

四、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一)课程学习是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须按照培养方案严格执行。

(二)专业实践是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三)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解决电子信息实际问题的重要手段。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必须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

(四)校企联合培养是提高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通过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与企业通过共建联合培养基地,探索合作共赢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

(五)导师指导是保证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学校建立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指导制度,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导师组由来自校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校内导师),以及来自电子信息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校外导师)组成。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每月至少1次、论文工作阶段每月至少2次向校内导师汇报自己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情况。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根据培养目标,按照《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和《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制订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制定。学分总计要求不低于32学分,课程学习不低于26学分(公共课程8学分,专业基础课程1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专业实践5学分,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1学分)。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必修环节

(一)专业实践5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一般分为课程实践和综合实践两部分。课程实践一般在校内实验中心、研究中心等单位完成,主要进行专业课程实践和科研技能训练,课程实践合格者记2学分。综合实践一般依托专业的校外实践联合培养基地完成,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结合工程实际岗位,主要进行专业综合实践和应用能力训练,综合实践合格者记3学分。课程实践和综合实践也可合并进行。

开展专业实践,研究生要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实践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二)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1学分。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调查研究进行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并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鼓励研究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在第三学期提出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工程实践,必须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和应用价值。选题和开题报告通过后,记1个必修环节学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题和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按照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

(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鼓励其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或取得工程应用成果。

(二)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电子信息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研究生在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本学科不少于40篇国内外相关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了解研究背景、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由导师协助确定学位论文研究课题。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具有较好的成效。

(三)按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撰写开题报告,并由3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开题论证小组,其中1人为具有实践经验的校外实践基地人员。开题通过后可进行论文研究,论文研究时间不低于1年,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四)论文工作期间,导师要及时全面的掌握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度,按时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的硕士研究生要及时调整计划,并及时上报;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硕士研究生,须提前三个月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按肄业处理。

(五)论文评审与答辩

1.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在申请答辩前必须经过评审。

2.参加评审的人员应是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

3.论文评审主要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等。

4.未通过评审的论文,应根据专家评语指出的问题,在导师的督促和指导下,由论文作者本人进行修改,在3个月内递交论文的复审稿进行复审。如果发现存在较大差距,则必须继续进行论文工作,重新撰写论文,并再次进行复审。

5.研究生必须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开题报告等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且学位论文通过评审,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6.论文答辩由57名与本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必须有2名校外行业专家。研究生的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八、学位授予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达到硕士学位各环节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同时满足下述学位授予条件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可以获得电子信息工程硕士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

(一)至少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录用)1篇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论文须发表(或录用)在公开出版或发行的科技核心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署名单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二)至少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单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三)至少有1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者有2项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排名前三)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

(五)作为项目负责人立项省级或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1项,或立项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不少于5000元的横向项目1项;

(六)在校期间主持校级(通过验收)或参与省级(导师主持,排名前三)一项(含)以上课题。

(七)参加研究生学科类竞赛(需教育部认可,并与本学科相关),如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获得省级一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省级二等奖,排名前二;或获得省级三等奖或者校级一等奖,排名第一;

(八)学位论文盲审评价等级为2个优秀1个良好或者3个优秀。

九、其他

 

 

 

                                                                    执笔人: 

                                                                    校对人: 

                                                                    审订人: 


附表: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考核

方式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01121003

自然辩证法概论

考试

18

1

1

马克思主义

学院

8学分

0112100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考查

36

2

2

马克思主义

学院

01621001

第一外国语

考试

54

3

1

外国语学院

00521009

统计计算

考试

36

2

1

理学院

01521001

工程伦理

考查

16

1

2

海洋信息

工程学院

10学分

01521002

数字图像处理与实践

考试

48

3

1

海洋信息

工程学院

01421001

人工智能理论与实践

考查

48

3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1421002

算法设计与实践

考试

48

3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1522001

数字系统设计与实验

考查

32

2

1

海洋信息

工程学院

任选至少8学分

01522002

机器人技术与实验

考查

32

2

2

海洋信息

工程学院

01522003

海洋技术导论

考查

32

2

1

海洋信息

工程学院

01422001

数据可视化技术与实验

考查

32

2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1422002

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

考查

32

2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1521004

论文写作与学术实践

考查

32

2

2

海洋信息

工程学院

6学分

1)专业实践5学分;

2)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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