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集中性实验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03-28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提升,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委员会将联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性实验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周(41日)至第17周(621日)为实践教学检查时间,其中4月份为集中性检查活动月(41日至430日)

二、主要检查内容

全校各实验室实验教学情况:

1.实验教学材料:教材、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学生名册等备查。

2.按照实验大纲执行教学任务情况;与课表安排时间,教学地点、教学进度吻合情况。

3.实验课堂教师准备充分,学生听课认真,课堂纪律良好等情况。

4.实验室实验课堂教学完成后的实验登记记录情况(档案资料齐全)。

三、检查人员

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

请各二级学院于本周三(27号)前将教学周第六周之后的实验教学安排表报送到行政楼416,教务处董进美老师,电话:88651874

 

附件:实验课安排表.doc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

                                              2019325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