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 通知
时间:2018-11-27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现将2018-2019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程序等

(一)学生一般应按照学校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特殊情况,可申请校内转专业:

1.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具体标准由拟转入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制定);

2.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的),经学校卫生保健服务中心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3.学校或二级学院在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学生也可提出转专业要求;

4.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艺术、体育科类跨类转入其他科类的;

3.属于公费师范生、联合培养学生、定向生、委培生、专升本等特殊类别的;

4.受过纪律处分的但未解除的;

5.学生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的;

6.第二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

7.应作留降级或退学处理的;

8.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9.拖欠各种费用的;   

10.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11.未在规定工作时限内完整报送转专业申请材料的。

(三)考虑到国家人才培养和学校专业培养的计划性,各二级学院准许申请转专业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年级人数的20%,外国语言类专业准许申请转专业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年级人数10%

(四)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同年级;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考核、学校批准,可转入低一年级。凡转入低一年级的学生应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转专业按以下程序、时间和要求进行:

1.学生申请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1113周进行。转专业的对象对专科一年级学生和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2.11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规定审核学生资格,符合条件的由该二级学院签署意见。

3.12周,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二级学院应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进行专业考核。学生转专业考核,根据需要采取面试、笔试等适当方式。跨大科类转专业及申请转入外语等特殊专业的,必须进行素质技能考核。审查合格的予以批准后,申请表由学生交回转出学院。

4.13周,学生转出学院将申请表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

  5.审批结束后,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于寒假前在学校教务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于第二学期开学后持申请表去转入学院报到。

(六)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考核。

(七)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课程参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校内外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执行。

(八)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的,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并请学生认真思考,谨慎抉择。

(二)所有的专业调整申请必须经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附件:热海大教〔2018〕50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2018-2019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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