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文化 素质教育(通识类)选修课课程申报工作的 通知
时间:2020-03-02

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通识类选修课(含网络课程)开课要求与课酬计算办法(修订)》(热海大办〔20195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文化素质教育(通识类)选修课管理,规范课程申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文化素质教育(通识类)选修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文化素质教育,将文化素质教育(通识类)选修课的申报纳入正常教学工作管理范畴,积极动员广大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申报,以保证能够开设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的文化素质教育(通识类)选修课。课程内容将主要集中在经典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与生态环境保护、美育教育、海洋知识、心理健康、创新创业等方面。

二、申报开设文化素质教育(通识类)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要求博士学历且具有讲师资格以上职称或本科及以上的副教授职称(职称以学校聘任为准),少数特殊专业适当放宽到硕士以上讲师,且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每位教师所申报课程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根据往年开课情况和学生的反馈,未经学校立项的自编教材不得擅自直接向学生出售自编(订)教材。若发现此类情况,教务处将其记录成教学简报呈报给校领导, 3年内不给开设文化素质教育通识类选修课。鼓励学校已立项出版的教材开设选修课程。

四、新开设课程需交教材,教学大纲,教案三分之一及以上内容,报教务处处领导审批后方可以课程库中增加课程;所有申请开设课程将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才可开设。

五、本次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六、开设文化素质教育(通识类)选修课,任课教师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申报表》(直接从网上打印);

2、 申请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

3、 申请开设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务处网页可下载)。

七、文化素质教育(通识类)选修课计划课时分为两类,14-16学时(对应1学分),28-30学时(对应2学分),老师申报时禁止将课程库中28-30学时2学分的课程改为14-16学时1学分;只能按新课程申请添加14-16学时1学分的课程。开课内容倡导以专题讲座为主,14-16学时1学分的课程,可在前半学期与后半学期开设;28-30学时为2学分的课程需整学期开设;为丰富课程内容,扩大学生的知识覆盖面,鼓励老师们开设14-16学时1学分的课程。每位教师每学期1学分的课程最多申报2门、2学分的课程最多申报1门文化素质教育(通识类)选修课,并严格落实《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通识类选修课(含网络课程)开课要求与课酬计算办法(修订)》相关要求。上课时间为星期二、日的9-10节。

八、各单位请于20191226日前(第十七周周四前),将纸质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申报表、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科,并提交电子文档到qzujw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