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0年04月02日来源: 信息工程学院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年以来在研但仍未结题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

 校级教研项目立项未按时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自项目研究期限结束后3年内不得主持申报校级教研项目。

项目结题状况将作为项目负责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申请项目结题的基本条件

1.教研项目研究人员发表、出版相关论文、教材、专著等教研成果时,均应标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XXXXXX)”,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2.己经完成项目申报书(立项时批准)约定的研究任务, 最终研究成果的内容、形式应当符合项目申报书的规定。

3.所谓发表、出版是指已经正式公开发表见刊、著作出版;各类录用通知、出版合同等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4.未发表的研究报告、论文、教学设计、教学实验成果概述等课题成果,可提交申请结题,必须保证原创、可推广,须通过教务处查重。

三、结题材料

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书(附件2);②已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的复印件(原件需报与本单位审核验证),其中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著作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③ 成果鉴定材料;④成果应用证明等其它相关成果支撑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材料①-④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于卷首附上目录清单,提交1份纸质材料;同时填写“申报结题汇总表”(附件3)。

2.结题材料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如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则需在复印件中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核对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3.所在单位于2020626日(周五,视疫情情况适当延后)前将项目结题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稿各1份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教务处综合科(行政楼 416 室),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稿。

4.结题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请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陈述和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慧敏,联系电话:88651874

邮箱:275764097@qq.com

 

附件:(教务处网页可下载)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研项目一览表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0年申报结题汇总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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